东方电气氢能(成都)有限公司 郫都区东方氢能产业园一期项目(含制氢站)-第二批次1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东方电气氢能(成都)有限公司郫都区东方氢能产业园一期项目(含制氢站)-第二批次1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郫都区东方氢能产业园一期项目(含制氢站)-第二批次1期
建设单位:东方电气氢能(成都)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5年7月8日—2025年8月4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王老师
联系电话:15182069031
通讯地址: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望丛东路889号
